獎勵教師推行全英語教學
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獎勵教師推行全英語教學支給要點
一、為促進國際化、培養學生國際觀、提昇本國學生專業英語能力及增加國際學生選讀本院機會,本院鼓勵專兼任教師協助推行全英語學習環境,特訂定「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獎勵教師推行全英語教學支給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院專兼任教師。
三、獎勵支給標準如下:
(一)執行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且推動本院雙語化成效績優者,每月以一萬五千點至二萬點為原則。
(二)開授全英語授課課程者,每門課以附件一之公式計算之點數。
(三)主動參與本院規劃並於結業後取得國際 EMI skills 技能證書者,以五千點為原則。
(四)提供全英語授課之線上課程,每門課以五萬點至十萬點為原則。
四、第三點第二項所稱之「全英語授課課程」係指經系(所)、學院及校級課程委員審查通過並於教務系統註明為「全英語授課/English-taught」之課程;但不包含:
(一)本校共通必修之英語課程。
(二)通識英語相關課程。
(三)本院各系(所、學位學程)開設之論文研討、專題演講、Seminar、畢業專題、個別指導課、由教學助理帶領之實習/實驗/實作等課程或上課方式為全部由學生報告之課程。
(四)推廣教育、碩士在職專班或針對各項英文檢定考試所開設之語言訓練等。
五、第三點第二項所稱之「全英語授課課程」之相關規定:
(一)如不同課號但實為同一門課程,修課人數得合併計算,但不可以多門課程名稱重複申請獎勵。
(二)多位教師合開之課程,由主授課教師申請。
(三)前一學期之教學意見調查表中,如以英語授課比例未達百分之五十者,授課教師需提出改進說明,始得提出次一學期之申請。
六、第三點第四項全英語授課之線上課程之錄製鐘點費比照「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以內聘講座鐘點費壹仟元辦理。由教師自行填表向本院雙語學習推廣中心提出申請。
七、每學期加退選結束後三週內由開課單位提出當學期獎勵申請名單,送本院雙語學習推廣中心簽准後核發。
八、執行本要點所需經費來源為教育部相關計畫經費,本院得視當年度經費預算依總獎勵點數適度調整獎勵金額。
九、本要點發放之獎勵金依本校「編制內教師及研究人員本薪(年功薪)、加給以外之給與及編制外人員人事費、編制內行政人員工作酬勞支應表」辦理,且同一事由不得重複支領。
十、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