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選單
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全英語教學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全英語教學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111 年3月24日工學院 110 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一、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為規劃、研議及推動提升有關英語能力及全英語課程,並協調各單位辦理教學相關事宜,特設置工學院全英語教學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置委員七至九人,以本院院長、本院雙語學習推廣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本院院長就本校相關人員及校外專家聘兼之,並應邀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代表,提供相關意見。
三、本會委員任務如下:
(一)研議提升英語能力及全英語課程之發展方向。
(二)研議有關提升英語能力及全英語課程之推動策略。
(三)關於雙語化學習計畫推行問題之改善建議事項。
四、本會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
五、本會每學年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六、本會業務由本院雙語學習推廣中心承辦。
七、本設置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