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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全英語教學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全英語教學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111 年3月24日工學院 110 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一、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為規劃、研議及推動提升有關英語能力及全英語課程,並協調各單位辦理教學相關事宜,特設置工學院全英語教學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置委員七至九人,以本院院長、本院雙語學習推廣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本院院長就本校相關人員及校外專家聘兼之,並應邀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代表,提供相關意見。

三、本會委員任務如下:

(一)研議提升英語能力及全英語課程之發展方向。

(二)研議有關提升英語能力及全英語課程之推動策略。

(三)關於雙語化學習計畫推行問題之改善建議事項。

四、本會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

五、本會每學年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六、本會業務由本院雙語學習推廣中心承辦。

七、本設置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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