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3月24日工學院110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111年5月30日工學院110學年度第5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12年12月1日工學院112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13年10月11日工學院113學年度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主旨
因應教育部雙語化學習計畫,本院為培養專業領域雙語專業人才,推動「全英語授課(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 EMI)」,特訂定「國立中正大工學院英語專業課程修課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
本要點獎勵對象限於本院(不含休學或保留學籍)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不含全英語學制、碩士在職專班)。
三、本校開設之英語專業工程相關課程修課獎勵適用範圍
(一) 申請當年度為學士班或碩士班學生,修課達以下標準,得申請學習獎勵金。
1. 大二學生:該學年取得英語專業工程課程(專業必修及系專業選修科目)達15學分(含)以上。
(1) 未取得英語能力檢定成績達CEFR B2等級以上者,每人獎勵6,000點。
(2) 曾取得英語聽、讀兩項能力檢定成績皆達CEFR B2等級以上並檢具官方證明者,每人獎勵12,000點。
(3) 曾取得英語聽、讀、說、寫四項能力檢定成績皆達CEFR B2等級以上並檢具官方證明者,每人獎勵30,000點。
2. 申請當年度為大四之學士班在學學生於畢業前,修畢全校之英語專業課程(不含語言相關課程)達以下標準,得申請學習獎勵金一次。
(1) 取得英語專業課程達 32 學分,可獲得 30,000 點。
(2) 取得英語專業課程達 64 學分,可獲得 45,000 點。
(3) 取得英語專業課程達 96 學分,可獲得 60,000 點。
(4) 取得英語專業課程達 128 學分,可獲得 80,000 點。
3. 碩一學生:該學年取得英語專業工程課程(不含語言相關課程)達12學分(含)以上。
(1) 未取得英語能力檢定成績達CEFR B2等級以上者,每人獎勵 6,000 點。
(2) 曾取得英語聽、讀兩項能力檢定成績皆達CEFR B2等級以上並檢具官方證明者,每人獎勵8,000點。
4. 上述採計之有效英檢證明以學士班生大二當學年、碩士班生碩一當學年之5月31日前所取得之正式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為原則,且同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採認之英檢項目:包含培力英檢、全民英檢、外語能力檢測、劍橋國際英語認證、雅思、多益、托福網路測驗、劍橋領思等8項,對照CEFR之等級請見附表,修正時亦同。
(二) 申請時,需檢附申請表、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正、影本各一份(正本於驗核完畢後歸還)及修課證明。
(三) 申請期程:本項補助每學年辦理一次,申請時間將另行通知。
(四) 申請人應依本要點規定提出申請表及檢附相關文件,並承諾提出之文件內容均屬正確,絕無虛偽不實、變造或偽造等情事。申請人提出之文件如有違反前項規定之情事,本單位得撤銷補助,並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獎勵要點之詳細申請辦法、時程、內容及獎勵金審核與發放,由工學院雙語學習推廣中心訂定並另行公告。
五、本獎勵金名額及金額依當學年度本院之相關年度預算調整。
六、本獎勵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