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獎勵教師推行全英語教學支給要點
111 年 1 月17日工學院 110 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111 年 5 月 2 日工學院 110 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通過
111 年 5 月 26 日110學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112 年 10 月 11 日工學院 112 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112 年 11 月 30 日112學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一、為促進國際化、培養學生國際觀、提昇本國學生專業英語能力及增加國際學生選讀本院機會,本院鼓勵專兼任教師協助推行全英語學習環境,特訂定「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獎勵教師推行全英語教學支給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院專兼任教師,及支援本院各系開設專業必修之本校專兼任教師。
三、獎勵支給標準如下:
(一)執行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且推動本院雙語化成效績優者,每月以一萬五千點至二萬點為原則。
(二)開授全英語授課課程者,每門課以附件一之公式計算之點數。
(三)參與完整EMI培訓課程(至少30小時以上且含EMI語言Language、EMI 教學策略Pedagogies、教學實例分析等內容)並取得證書者,以五千點為原則。
(四)提供全英語授課之線上課程,每門課以五萬點至十萬點為原則。
(五)課外提供上課影片作為補充教材:20小時以上由授課教師本人錄製之隨堂錄影或另外錄製,以五千點為原則。
四、第三點第二項所稱之「全英語授課課程」係指經系(所)、學院及校級課程委員審查通過並於教務系統註明為「全英語授課/English-taught」之課程;但不包含:
(一)本校共通必修之英語課程及應用英外語課程。
(二)全英文專班/學程所開設之所有專業課程。
(三)本院各系(所、學位學程)開設之非講授類課程(專題討論、書報討論、論文、專題、個別指導課、獨立研究等性質者)、由教學助理帶領之實習/實驗/實作等課程或上課方式為全部由學生報告之課程。
(四)推廣教育、碩士在職專班或針對各項英文檢定考試所開設之語言訓練等。
五、第三點第二項所稱之「全英語授課課程」之相關規定:
(一)如不同課號但實為同一門課程,修課人數得合併計算,但不可以多門課程名稱重複申請獎勵。
(二)多位教師合開之課程,由主授課教師申請。
(三) 全英語授課比例應佔該課程70%以上,除期末教學意見調查問卷有關該課程全英語授課時間比例題項外,新增期中調查全英語授課比例(如觀課)。
六、每學期加退選結束後由工學院雙語學習推廣中心向教務處調取選課結果資料,將彙整後之資料交由開課單位及開課教師確認,送本院院務會議提案核可後核發。
七、執行本要點所需經費來源為教育部相關計畫經費,本院得視當年度經費預算依總獎勵點數適度調整獎勵金額。
八、本要點發放之獎勵金依本校「編制內教師及研究人員本薪(年功薪)、加給以外之給與及編制外人員人事費、編制內行政人員工作酬勞支應表」辦理,且同一事由不得重複支領。
九、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