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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公告] 教育部補助學生海外交流專案開放申請,最高獎助新臺幣4萬元

[補助公告] 教育部補助學生海外交流專案開放申請,最高獎助新臺幣4萬元

為落實「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教育部於 114 學年額外提供本校加碼經費,用以補助學生出國進修交流。本案已完成相關辦法與申請機制建置,即日起正式開放申請,如果有想送學生出國參加比賽或是研討會都歡迎來申請補助。隨公告檢附獎勵辦法 & 表格,請務必詳閱相關規定,並依期限以最新版表格完成補助申請與繳件,非經費回朔補助者請至少於出國前 2 週提交補助申請

工學院出國交流補助:含出國研修、出國競賽及出席國際會議等

補助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之本院學生,含大學部、碩士及博士班生。

補助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經費可回溯補助至 114 年 8 月 1 日)

補助項目:支應學生出國進修交流所需之費用,包含註冊費、學分費、來回機票費、出席國際會議相關費用、國外生活費。符合資格者,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 40,000 元,惟同一出國研修活動如已獲教育部相關經費或其他政府機關 (如國科會) 之獎補助,不得再重複領取。

交流機構與區域:學生提出申請時,預定研習或交換之海外學校 (或研究機構) 須符合QS世界大學排名、泰唔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世界大學排名之前1,000名,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惟補助範圍不包含陸港澳地區。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11 月 30 日止,配合本校雙語計畫工作協調會會議時間每月審理一次,如補助經費用罄將提早結束。

申請流程:

Step 1. 填寫線上補助表單 (含上傳相關資料):https://forms.gle/nGQAnxpLDxuMpLzLA

Step 2. 至創新大樓 R218 工學院雙語學習推廣中心辦公室繳交紙本申請表正式提出申請,未提交簽章後的紙本申請表者將視同放棄補助申請

Step 3. 申請案收件後,由本單位彙整後送至本校雙語計畫工作協調會會議進行審查,將以 email 方式個別通知審查結果

Step 4. 活動結束 2 周內依獎勵要點規定繳交資料,經審核後始得撥付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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