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置頂圖
[工院 EMI 中心獎勵申請公告] 114 學年大四累積修課獎勵申請通知

[工院 EMI 中心獎勵申請公告] 114 學年大四累積修課獎勵申請通知

為推動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鼓勵工學院學生習工學院全英文專業課程,工學院雙語學習推廣中心特提供本國籍工學院學生修習全英文課程獎勵詳獎勵要點請參考中心網頁所示,再次提醒 114 學年獎勵申請時程及所需文件請參考以下最新公告說明請同學主動提醒全英語授課教師務必盡上傳學期成績至教務處! 

大學部歷年累積修習全英語專業課程修課獎勵 (114 學年大四畢業生適用)

詳獎勵要點: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鼓勵學生修習全英語課程獎勵要點

獎勵對象:本院在籍學生(不含休學或保留學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學士班學生(不含全英語學制、在職專班)。

獎勵項目:申請當年度為大四之學士班在學學生於畢業前,修畢全校英語授課課程(累計於畢業學分的專業必修、專業選修、通識課程、自由選修等,所有語言相關課程不列入畢業學分之課程)達 32 學分以上,得申請學習獎勵金一次     

*於教育部的定義上 EMI (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 係指在英語非母語的教育機構 (non-English speaking institutions) 提供的學習課程,其內容的傳遞、生互動、學習及學術支持教材、學習成果展示與評量 100% 以上使用英語英文乃課程的教學媒介,但授課內容與學習目標仍是學科專業,而非英文。著重於語言學習而非專業學科內容之英文課程不應列為 EMI 課程,如 EGP (English for General Purposes) 、EAP (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 或 ESP (English for Special Purposes) 課程如果是跟語言學習相關課程如通識英文、科技英文寫作、運動英文新聞閱讀、語言中心開設之應用外語課程等,將無法計入 EMI 修課獎勵學分。

 

申請流程:

Step 1.  填妥網路表單填完網路表單亦需於規定時間內提交紙本資料):114 學年大四畢業生歷年修課獎勵申請 (表單內上傳之全英語專業課程修課資料清單總學分數需同教務處「全英語授課證明中可計入獎勵之課程)

Step 2.  115年06月24日()至115年07月01日(三)下午 3 時前期間至創新大樓 R218 工學院雙語學習推廣中心辦公室繳交以下紙本文件逾期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a. 申請書(如附)

  b. 全英語授課證明(至教學組臨櫃填申請表申請,本證明為全英課程學分是否取得依據。另外,經參考學校行事曆不列入畢業學分申請及 114-2 學期成績上傳時間,6/22 後至教務處申請的「全英語授課證明」才會是可受理的獎勵佐證資料

  c. 畢業資格審查表(於本公告獎勵受理期間內至教務系統「選課資料查詢」列印)

  d. 學生在學證明書(至「學籍資料登錄系統」列印)

  e.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本(驗證具本國籍身分,驗核完畢後歸

Step 3. 經審查通過後,於1158月底前由學校統一撥款直接匯入匯入合獎勵資格之同學個人帳戶(新生入學報到時提供給學校建檔之銀行帳戶)

 

海報

瀏覽數:
登入成功